小学生写人作文集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写人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不瞒你说,我的表姐可是个真正的“假小子。”
这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表姐竟然说要做一名真正的文雅淑女!说干就干,表姐竟然把所有男性化的东西全捐了出去,又用大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大堆化妆品。不一会儿,一个涂得浓妆艳抹的人从房间里走出来,那正是表姐“大人。”我心想:表姐是不是想让姥爷的心脏病复发呢?这时,表姐发问道:“小双,小双,看表姐好不好看?”说着,还摆出一副“迷人的姿态。”我直接说:“表姐呀,我说你那眼影就不用涂了,让弟弟往你脸上打两拳,就能代替眼影了。还有你那口红也不用抹了,你的嘴本来就很红了。还有那裙子也不用穿了,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变胖了?”
听了我的话,表姐发火了说:“你们建议不错嘛,奖励是——一顿扁!”说着就像我们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唉,假小子穿的再淑女也是假小子啊!
这就是我的“假小子”——表姐。
是谁一手撑起家,是谁幸苦闯天下。是他,那颗躲藏在墙角里的夜明珠,他只是默默地、无私地为我们付出。是他,为了一个家,独自出去奋斗。起早摸黑、废寝忘食,都是他普遍的现象。在我们难过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使我们开心。在我们伤心的时候,像自己的好朋友一样成了倾诉对象。在我们开心的时候,陪我们开心到底。他,一个普通的亲人,却带给我们无限的温暖,给了我们无限的欢乐。他就是伟大的父亲。啊!好一个无私奉献的夜明珠。
他非常优秀,而且有着坚持守信的品质。——那就是我的爷爷。
星期一,我写完了作业,爷爷来到托管接我,回到家里,爷爷吃了一个包子,就到书房的电脑桌上不知道在干什么,过了半个小时,爷爷一就那样,我走过去一看,才发现爷爷一直在写文章,因为上个周有事,而又答应出版公司会给五千字的文章,星期二就要,所以爷爷坚持要熬夜写完,我给爷爷说:“爷爷,你不用那么费劲,再往后拖几天,不会有事的。”爷爷却并不同意,眉毛皱了皱,生气的说:“做人怎么能不讲信用呢?何况我晚上又睡不着,没有事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万一因为这件事影响那个公司怎么办?”爷爷成天东跑跑西跑跑,已经很累了,而且头又有那么多的白头发,熬夜把身体伤了怎么办?我又固执的说:“爷爷!熬夜对身体不好!又不是什么大事,身体更重要呀。”爷爷没有理我,继续写文章,看起来非常严肃,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心里正想着:做人必须守信,答应了一定就要做到。我对不住爷爷那顽强固执的心,只好去睡觉了。后来,爷爷交上了文章,收到了别人的表扬。
爷爷你真棒!你守信,顽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有的人崇拜为努力而实现的比尔·盖茨,有的人崇拜不断挑战自己的林丹,而我却崇拜我自己。
不学别人,不做人云亦云的人,这是我崇拜自己的理由,只有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这样我的未来才能辉煌,但是,超越他们的第一步是要战胜自己。
天,是无际的;地,是广阔的。要想达到鹤立鸡群的效果,首先是战胜所有的敌人,超越自己的地平线,与时间赛跑,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信念,崇拜自己,不再徒有虚名。
我们不需要崇拜别人,崇拜自己就够了。把自己看成百分之一,虽然这只是百分之一,但,如果这百分之一成功了,那么才是人生中的辉煌,生命的奇迹。
过多的崇拜只是一种过分的依赖;过多的崇拜就是贬低自己的价值。所以无需太过崇拜别人,只需崇拜自己就够了。在自己的心中记住自己就是那颗启明星,带领群星照亮闪亮。
我们要学会崇拜自己,提高人生和华生,打开人生的通道。
自己就是生活中的模范,他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尽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
如果要创造自己的未来,首先应做真真正正的自己,所以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
他的脸时刻展现出阳光,那一双养精,像是两颗无量的宝石镶在脸上,那么晶莹,又像是黑夜中闪烁的繁星,那么夺目。盯着他的瞳孔,心里想着他的一切好,在周围纤细而浓密的睫毛的衬托下,会觉得他是那么的信得过、可靠、有安全感。蓬松的头发,垂在眉前,又觉得他有些许忧郁。微闭的嘴,似乎要说些什么,但却得不到任何话语。耳中时刻塞着耳机(除了课上)。身上那件蓝色休闲衫,腿上那条黑色休闲裤,脚上那双白色休闲鞋,好像从来不会脏,也从来没换过一样,每天都穿着(后来,我才知道,他妈妈给他买了几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他,我曾经的同学,他的一切,在我看来,是那么的美。
我有一个美丽动人的妈妈。她有一头仙女般的秀发,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藏在弯弯的眉毛下,鼻子高高的,樱桃般的小嘴,美丽极了。
我的妈妈虽然漂亮,但是非常严厉。妈妈生气的时候头上出现了一个火字。别小看那火字,在妈妈头上像被气死的老虎的王字一样凶猛,让我满脸泪水。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地往下流,多得海水一样。
我的妈妈有时候对我还很温柔,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就会关心地在床上照顾我。
妈妈在家里也是最勤劳的人,早起晚睡,要做所有的家务活,忙这忙那,还要管弟弟,接送我。所以我要做我自己能做的事情,不要让妈妈操心,不让妈妈更辛苦。
这就是我的妈妈,我爱我的妈妈!
天哪,我的同桌又换了一个,这是第七个了。他的体型像个“鸡蛋”,也是个重量级人物。这人生来头大身子圆,现在走路慢吞吞的,和我这根“油条”坐在一起,形成了鲜明地对比。
他是个慢性子,而我就受不了他的慢,我喜欢快,我怀疑他是我的克星。那天早上,我们要交作业了,我一放下书包就拿出来了,而他早自习下后才开始翻书包,我作为小组长在一旁催,班长也在催, 终于找到了。我一把抢过来,交给班长,着急的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向卫生间,可刚到门口,上课铃声却响了起来。唉,真没办法。
还有一次,眼保健操下后,我才去球场练足球,走到楼梯,看到我的同桌在前面,一手扶着栏杆,一手抓着裤缝,头歪向一边,脚无力地下着台阶一个一个……不慌不忙,我眼看就迟到了,本能地想要“ 超车”,可旁边有人,几分钟的时间,可我觉得像过了几个小时,哎呀,我的同桌,你真是个“磨王”啊。
我的同桌学习上也慢半拍,背《弟子规》还没到一半就卡壳了,后面背的几段,几乎是跟我念下去的,我想:这样的速度,猴年马月才能背完。
有了这么一个同桌,我摊上事了,我算是摊上大事了。但我心里挺高兴的,因为我这个急性子也可以往慢改一改,使我不再犯急性病了。碰到这样的人,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希望以后的同桌 相处会更开心快乐,更互相帮助。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数学老师于老师。(.)于老师长着圆圆的脸,还有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大宝石一样闪闪动人。最令我羡慕的是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
于老师对我么我们非常的好。每每上课都喊我回答问题。于老师说我们班有很多优点,比如,我们班同学很聪明,上课爱发言等等,但是我们还有很多缺点就是上课爱说话。于老师对我们也非常严格。每次上数学课的时候大家都不敢出声。
所以我很喜欢于老师。
每逢双休日,爸爸就会带着我和妈妈去钓鱼。今天来到是大和农庄,这里很适合钓鱼,爸爸拿出钓鱼竿,调好线,就认认真真的开始钓鱼了。我看了一会,就跟妈妈一起去摘野红豆去了。过了好长时间,忽然听见爸爸在叫妈妈,我们连忙赶过去,看见爸爸钓到一条很大的鱼。把钓鱼竿都快要折断了,妈妈拿着大网兜好不容易才把鱼给弄上来。一称有14。5斤重,大家都围上来看。我感觉我爸爸真厉害。
她,我们班的班长,人称“”嗓门班长”大吼一声,简直“地动山摇。”这不,又午间阅读时间了,“安静!安静!”——她这一喊,几乎把同学们的耳朵都快要震聋了。为了不再受他声音的刺激。全班同学只好安安静静的看书。可好景不长,又有好几个不自觉的家伙在底下窃窃私语了,只见嗓门班长从凳子上站起来,用老师的腔调说“再说话,给我站上面来!”一下子,就把那几个调皮鬼给镇住了。嗓门班长就是嗓门,听,早读,朗朗的读书声中,你也可以听到她的高调,“请同学们认真读书,不要做小动作。”调皮的同学们,只好一心一意的读书。免得惹闹了嗓门班长,她生气可不是好玩的。“请同学们翻到161页--破绽--起”。接着又是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
说也奇怪,被嗓门班长一管教,我们班的班风好了很多。嗓门班长,虽然她很凶,但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吧。嗓门班长,她虽然嗓门大,对男生有点些粗暴,但她雷厉风行的作风,豪放直爽的性格,还是赢得了很多同学的喜爱。在嗓门班长的带领下,我们班的成绩进步也很大嘞。
秋天总在不知不觉中来临,它不像春天那样,路边桃红柳绿;它也不像冬天那样,使我们陶醉在一场初雪的快乐中。经过了一个使人烦躁的夏天,酷热一天天消退,天气一天天地凉快,走在路上,偶尔两三片树叶飘落让我知道;秋天来了。
让我们到天也看看,爽人的秋风徐徐吹过,吹弯了稻子的腰,吹红了高粱的.脸。秋风用那巨大的梳子,给田野梳理得井井有条。
秋雨来了,细细的、斜斜的、闪着光、带着声,轻柔的飘荡下来,給人们送来新鲜的
人们常说,老师是园丁,老师是父母,但我觉得我们班的王老师是一本书,一本让人越读越爱的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上课时,王老师是一本《百科全书》。她喜欢让我们阅读、浏览,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去寻找正确的答案。瞧,她手拿着粉笔,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她把知识浇灌在我们求知若渴的心中。同学们上课把不懂的疑问提出来,有时还提出一些千奇百怪的问题,例如:“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低的气温是多少度?陆地上最小的食肉动物是什么?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是什么?”……王老师总是耐心地给我们讲解,随着同学们心里的谜团逐一解开,同学们心里更加爱王老师了。
王老师我们永远、永远爱着您!
我的好朋友鄢璐然是我的姐姐,她是我大姨的女儿。她个子高高的,留着一头浓密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月牙般明亮的眼睛。
我们两家一个住三楼,一个住五楼。小时候,我们一起做游戏,一起搭积木,一起淘气,快快乐乐。长大了,我又和姐姐一起去上学,一起学画画,形影不离。
我最佩服姐姐的是她那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机灵聪明,而姐姐却不像我这样,她反应要慢些,脑子没有我灵活。
在一个傍晚,妈妈辅导我和姐弟做奥数,妈妈进完了例题,我便三下二下的把该做的题做完了,妈妈检查后说我做的题全做对了,我不禁得意地哈哈哈大笑起来。这时, 我瞟了一眼姐姐,只见她皱起眉头,绞尽脑汁地在想其中一道题。我便挖苦、嘲笑她,还故意弄出噪音来干扰她。可是姐姐一点也不气馁,理也不理我,继续埋头思考,经过了半个小时,她终于把那道题做对了。
结果,姐姐得到了表扬,而沾沾自喜的我被妈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了每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我们要看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从姐姐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东西,我也把自己所知道的奇闻乐事告诉她,我们这对欢喜冤家虽然经常吵吵闹闹,闹点小别扭,但一天不见面,就像少了点什么。愿以后长大的我们能记住这儿时纯真的情谊。
春节联欢晚会,有位演员特别引人注目,那就是魔术师——刘谦。
我最喜欢看魔术,早早地我就等着刘谦的节目了。刘谦一出场,我就感觉他好帅啊:向右倾斜的头发,又大又神秘的眼睛,一看就知道他是个行家里手。
主持人说刘谦要表演的节目是将把主持人自己的戒指变到鸡蛋里。鸡蛋是密封的,怎么可能够把戒指变进去了呢?戒指是很昂贵的,万一变没了那可怎么办?正在我疑惑的时候,刘谦一眨眼的时间就真的把戒指变进了鸡蛋,没有任何破绽,我都看呆了,百思不解,现场的观众也啧啧赞叹。
那一晚,刘谦的魔术征服了我。我发现,刘谦之所以比别的魔术师更吸引我,是因为他在表演的时候,总是和观众互动,让观众觉得自己也融入了刘谦变的魔术中。还因为刘谦的魔术十分新颖,总能让人们看了以后耳目一新。比如有一次,刘谦居然让馒头飞了起来。他还能把一个牛奶盒子突然消失……唉,打春晚之后,我算是迷上了刘谦。
刘谦不仅魔术表演得好,人品也好。
刘谦一炮走红以后,没有像一些明星那样,傲慢的无礼、无人能抵的样子。面对他的谦迷,他总是平易近人,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带来欢乐。
最近,我发现刘谦还挺有文采的。自从知道了刘谦有博客以后,我就经常到他的博客里看看。文章的语句流畅,有感情,有韵味。
刘谦,在我看来,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啊,我崇拜他!
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住着几十户人家,他们大多是苗族的,其中住着一位老奶奶,她是一位孤老户,已经80多岁了,因为年纪大了,所以腿脚不方便。
老奶奶家隔壁住着一家三口,他们都是汉族的,这家的爸爸妈妈经常帮助老奶奶,对老奶奶很照顾,有时做饭也会给老奶奶送去。这家的小姑娘叫丽丽,上小学五年级,在班里是个好学生,在家里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丽丽每天放学回到家写完作业都到老奶奶家做些家务,看到老奶奶一个人很寂寞她总是陪老奶奶聊天让老人家开心。
有一次,丽丽又来到老奶奶家,看到老奶奶正在睡午觉,她便有了一个念头,把老奶奶家换下来的被单抱到了小河边,洗干净后晾到了院子里。正在这时,老奶奶醒了,她走到丽丽身边,说:“好孩子,谢谢你。”丽丽笑着说:“奶奶,我以后还要帮您做更多的事!”老奶奶把手中的拐杖立在一边,接着把脸贴在丽丽的小脸上,眼里闪着泪光。
人间处处有真情,他们虽然不是一家人,但胜似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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