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优秀写人作文合集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秀写人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上一次写老爸,好像是四年级上学期的事了。最近老爹又“犯二”了,而且他的境界又上了一个档次,于是我又推出可以无限贬低他形象的续集,老爸Ⅱ。在寒假的这段时间,他的“二气”被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
第一条:诺言就是谎言。据说有次老爹在我妈面前发誓,说他以后不去赌了,要是再赌就任凭我们俩“处置”。我和老娘笑笑,互相问:“可能吗?”果然不出三天,他又明目张胆地跑向了赌场,然后老娘无奈与鄙视的眼神还是扫在他脸上了。
第二条:死拖,做事总是不着调。在刚寒假时,我入住了新家。可对于他新家装修期间的种种行为,那真是火啊。老娘说他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月做泥工,三月才做电工,五月做木工……这节奏真的慢的要死。老娘就在那里催,催着他跟工人联系。而老爹挂在嘴边的永远就那一句话:好的,很快就可以完工了。这一拖,我们家的装修整整会做了大半年。等搬家的时候,他还嘻皮笑脸地说:“久点也挺好的,多动动脑筋,让家更温馨啊!”我和老娘望着他,只有叹气的份了。
第三条: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讲道理。有一天晚上我妈在装照片墙。“老公,快来看看,怎么放合适?”“明天再说。”“这话你都说了三天了”老娘怒吼道。“不弄,这个真的不行”。之后老爹就用不好看、不合适、太低级等等超过十个理由,然后他又软硬兼施,再拍老娘马屁。老娘开启了“空气”模式,对老爹不理不睬。最终老娘还是被老爹说服了,谁叫他是个设计师呢?大师的眼光老娘不得不服从。呵呵,这对“活宝爹娘”总是在家里上演着欢喜冤家的乐事。
老爹“二货”的境界还会再次提高吗?还是出乎意乎的在老娘的改造下变身为新好男人?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我的爸爸高个子,他长着一双小眼睛,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小鼻子。他对我的生活和学习都十分关心。有一次,我发烧了,爸爸抱起我,把我抱进了医院。医生给我开了药,回到家,吃了药,我一上床,爸爸马上给我盖上被子,还问我疼不疼了。在爸爸的关心下,我的病很快就好了。 我的爸爸不但关心我的生活,还关心我的学习。有一次,爸爸正在检查我的作业,突然,爸爸看到我把“100-45”写成了“100-54”,他马上叫我过来改正,我看了,说:“不就是写倒了吗?”“就应该写到了吗?”爸爸严厉的说,“要是科学家把导弹的地点写倒了,那要有多少损失呀!所以对自己要十分严格。”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关心我的生活和学习,我为有这样的好爸爸而感到骄傲,我爱我的爸爸。
又到了双休日,忙碌了五天的我终于可以放松一下,去拜访外公外婆了。
外公外婆刚从舅舅那儿回来,还有些不适应。不过,他们仍像从前一样把家收拾得很干净,很漂亮。堂屋宽敞明亮,卧室一尘不染。花圃里,月季含苞欲放,紫竹摇曳多姿,就是一些小草也显得生机盎然。这里的花草树木全是外公一人精心侍弄。
外公今年七十五岁,仍硬朗得很。豁达开朗的他在退休之前还是有名的焊工呢!虽说已上了年纪,理当颐养天年,可外公就是闲不下来。
上午来到外公家,见他在屋前的菜园里锄草。我感到很纳闷,请个人锄草不就行了,又何必麻烦自己呢?好奇心极强的我问了问外公,外公意味深长地说:“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我通过劳动养活自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再说,锄草也锻炼了身体。既没有麻烦别人,又让自己收获了健康,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外公想得够深刻够全面的!
吃过午饭,刚想去房间休息,又看见外公在花圃里忙个不停。他拿着一把剪刀“咔嚓”“咔嚓”地修剪树木花草。树木花草就像刚刚打扮了的姑娘一样更美丽,更有精神了。它们装点了花圃,也愉悦了大家的身心。
下午,我陪外公上街逛了一圈。虽说外公在城里舅舅家生活了几年,可是小街上的人仍热情地跟他打招呼:“您老好哇,在城里过得怎样?”外公还真是有人缘。
这个双休日太有意义了。它让我对外公的精神品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它让我对外公油然而生敬意。外公,您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贝多芬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 他出身于德国波恩的平民家庭,在他很早时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能,八岁开始登台演出。1792年到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他创作了有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如:交响曲《英雄》、《命运》序曲《哀格蒙特》;钢琴奏鸣曲《悲怆》、《月光》……等。
成为乐圣的贝多芬却一生坎坷,在二十六岁时开始耳聋,晚年全聋。这对一位音乐家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耳聪目明是一个音乐家最重要的,然而,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他以水滴石穿的坚强意志,在耳聋条件下,全凭记忆和乐感来作曲和演奏,他写成了《第五交响曲》、《第九交响曲》等。
伟大导师恩格斯说:从他的第一乐章里听到了“那种完全的绝望的悲哀,那种忧伤的痛苦”;在第二乐章里听到了“那种爱情的温柔的忧思”;而第三、第四乐章里“用小号表达出来的强劲有力、年轻的、自由的欢乐”,又是那么鼓舞人心。恩格斯用短短的几句话,揭示了《命运交响曲》的精髓。
更令我感动而铭心难忘的还是贝多芬以非凡的惊人毅力战胜耳聋。他用“神仙般的手指”弹出了天籁之音,他的音乐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这种魅力是独一无二的,这种独特的魅力是由努力与心血完成的。我仿佛看到了贝多芬日日练琴的情景,耳边仿佛响起贝多芬手下迸发出的刚劲有力、饱含内在热情的音乐旋律。它时而如惊涛拍岸,气势磅礴;时而悲愤低沉,像在倾诉着人间的不平;时而似细流潺,悠扬流畅。
世人常说:“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这只是上天给他的一种天赋,但谁也没相到,在这份魅力、这种美妙的背后,却是他一天练二十几个小时的坚苦与努力。
每当想起对音乐有着火一般的热情、对音乐有着入魔的痴迷、对音乐有着独特见解的贝多芬时,我就惭愧万分,自己在学小提琴时总是大而化之,没有他那种惊人的毅力,没有他那种对音乐的情感,更没有他那种对音乐的孜孜不倦的追求。
贝多芬的世界是无声的,但他奋发向上的心却是有声的,他的音乐魅力是永恒的。
我生来就跟兔子有缘。
小时候我认识的第一种动物是兔子,会写的第一个汉字是“兔”字,会唱的第一首儿歌是《小白兔》,喜欢的第一个卡通明星叫月野兔,所以我穿开裆裤时就跟兔子成了好朋友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是那时她还不叫兔子。
兔子之所以叫兔子,这有着很深的渊源很长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一九九三年,适值初春,小城盛行红眼病,兔子不幸感染。小朋友们听说红眼病传染,都不跟她玩。可怜的兔子一个人趴在课桌上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巴望着别人,表情极其难过,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兔子。我走过去给了她一块糖,说:“红眼兔,诺,吃!”于是,她从此就叫兔子,而我,就成了兔子的好朋友。
刚开始兔子并不接受这一雅号,因为她觉得龟兔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乌龟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但有些事情是久而成自然的,所以就不是也是了。事实证明,“兔子”这一花名并没有起错,后来的兔子竟然连性格也像兔子了。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该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完美境界了吧。可兔子一向喜欢断章取义,向来只识“脱兔”,而不知“处子”为何物。一直将“生命在于运动”视为格言的她,除了睡觉之外,几乎一刻也闲不住。比如,她喜欢打篮球,喜欢跑步,喜欢溜冰,基本上男孩子喜欢玩的体育项目她都喜欢。即使在她身体很累的时候,也不忘不使她的嘴巴闲下来。说实话,她的口才实在了得,除了应用在辩论赛、演讲赛等正当场合,还有就是用于折磨我的耳朵。有次我真的'受不了她的聒噪,发狠给她命了一道题:五分钟之内不许停顿,完整地原创一则故事。否则从此封嘴。她抗议说我这是效仿曹丕,不仁不义。我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只疯兔子竟然真的一字未顿编完了她的故事,还有些小感人。兔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我,愤愤地说:“怎么样?保留我在你耳边吹风的权利吧,幸福的女人!”说完调头,趾高气昂地大踏步离去。
不过后来我倒是清静了几天,惊讶得我仿佛看见孙悟空杀死了唐僧。可好景不长在,几天后我推门进宿舍,就看见兔子坐在我的床上谄媚地对我笑:“蝉子,蝉子,我陪你说说话吧……”
我一直以为认识了这么个精力旺盛的兔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而且她还喜欢有损斯文地跟男生勾肩搭背。贫嘴,打游戏,乱花钱,无一不是她的强项。我总是骂她疯丫头,甚至嗔怪她这样的做法有些太过轻浮。她也总是神经大条地笑笑,只有一次她黯然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知道吗?只有设法往脑子填满一些事情,才不会有空想起另一些事情。”
我怔怔地呆住。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应该想到的。
兔子从小就不喜欢回家。不喜欢回家的小孩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太贪玩,另一种就是家庭不幸福。兔子并不贪玩。而家庭不幸福通常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
兔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爸妈,就连对我也没有。
高三快毕业,兔子说她要远远的离开这座总让她不快乐的小城,她还说她喜欢有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于是她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
上了大学后的兔子终于恢复了她的女性特征,这真是一件该举天同庆的事啊。兔子蓄起了长发,穿上了高中时扬言誓死不穿的长裙和高跟鞋。
新年的聚会上,一身淑女打扮的兔子竟然带来个人高马大的男朋友。我戏问她男友花了几成的功力使她改头换面,那个腼腆的男孩只是抿了嘴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知道兔子的幸福这次真的坚实可靠。
兔子后来跟我说其实她小时候很喜欢坐在落满灰尘的阁楼上,幻想自己是莴苣姑娘,被凶狠的老巫婆关在塔楼的最顶层,等待着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前来搭救。
望着兔子黄昏中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感到一丝落寞,也好像突然感受到兔子大一时写给我的信的结尾那句:亘古洪荒中,好似地球上只有我一个人了。
黎明,我从梦中醒来。天空灰灰亮亮的,鸽哨声呼啸而过。我窝在暖暖的被子里,回想着那时云淡风轻的日子,细数着兔子的可爱,心里荡漾着小小的温暖。
明年春天我要把这里盛开的第一枝春花寄给北国的那只兔子,告诉她“江南无所有,聊寄一枝春”,告诉她我在的江南已春暖花开,告诉她早些醒来去追寻下一个精彩,还要告诉她,兔子,兔子,我想你了。
我的妈妈有一双小眼睛,单眼皮,谈谈的眉毛,短短的睫毛,不算挺的鼻子,大小中等的嘴巴和一头黑中带一点白的头发。
妈妈是打工的,她的职业并不是什么高薪职业,工资不高,但还是努力的工作着,尽可能的多干点活儿,让老板多发些工资,还找了一份手工活,用那点工资维持着这个家。妈妈晚上回家还要做许多家务,但没有半句怨言,勤勤恳恳,不求回报的做着,做着……
妈妈很节约,从不乱花钱。她每次到服装店,看到喜欢的衣服就会看看,摸摸,爱不释手的,可一想到我们,想到这个家,手就会放弃买衣服的欲望。妈妈的衣服、裤子、鞋子都很少,买一件衣服要看好几天,下很大决心才买。如果你看到她在和售货员讨价还价,不要以为小气,她是为了这个家,节约几块都好。
妈妈还很为他人着想。只要看好东西就马上带回来给我们吃,从来不自己独吞。妈妈把我们这个家每个人的生日,属于我们每个人的节日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我们却没一个记得她的生日.。
有一次“三八”妇女节,我送给妈妈一枝康乃馨,她激动的不得了,高兴了好几天呢!
妈妈既勤劳,又节约,还很为他人着想,有她这个妈妈是我的福气,也是这个家的福气!
新学期一开始,我被重新分了班,我被分到了初二七班,是原来的初一九班。由于是刚到这个班级,人生地不熟的,所以一开始很孤独,但和同学们相处了几个星期后,我渐渐的融入了这个新的班级,并且认识了几个“死党”。
死党之一:石伟超。此人的学习很好,并且很重友谊,只要是朋友被人欺负了或者挨打了,他就会给朋友打抱不平,所以人缘极好,我们班的男生都叫他“超哥”,这当然是亲切的称呼,另外,此人还乐于奉献,我们寝室一开始没有锁,同学们从家里带的吃的东西和一些日常用品,不知被哪个“小人”盗了去。他见这样下去可不行,就自己掏腰包买了一把锁。自从这以后,我们寝室再也没有丢过东西,这功当然还得记在“超哥”头上。还有,由于我们是住校生,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所以一些脏衣服就得自己洗,可是我们寝室没有盆子和洗衣粉,每次洗衣服都得借别的寝室的盆子和洗衣粉,有时候干脆不用洗衣粉,洗出来的衣服当然很不干净了,老难了,他见这样难,又一次为大家造了福:买了盆和洗衣粉。从此以后,我们洗衣服就方便多了。谢了,超哥。
死党二:陈通。他家是陕西的,是来这边上学的,所以我们经常问他家乡的事,他也给我们讲了他家乡的黄帝陵,和一些风景区。我们都听呆了。陈通很热爱学习,经常是下了课也在那里学,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都9点多了,同学们都累的要命,一点也打不起精神,他却还在班里学习,班里的灯熄了,他就拿着手电筒去宿舍学习,在床上趴在那儿,用手电照着书,在那儿学,经常看到12点,而早晨他都是5点起床,而我们通常都是接近6点起床,他睡的比我们晚,起的比我们早,而有的同学在白天上课困的抬不起头时,他却是精神焕发,真让我们怀疑他是不是打了兴奋的药了。有付出就会有收获,所以他的成绩在我们班了总是名列前茅。
死党三:吕周永。此人是我的死党中最要好的一个。我们两个经常是形影不离。我们一起打饭,一起学习,一起睡觉,整天呆在一起。他姓吕,而我有时叫叫跑偏,就叫成了驴。我经常这样叫他,这不是挖苦,而是友谊的表现。他也不介意,所以驴驴的就叫开了。最后发展为全班都这样叫他,但此人心胸宽大,并不计较这些。我们两个在一起经常开一些玩笑,我们一边走一边开着玩笑,所以我们都是边走边笑,想想,真是开心。他很爱听歌,自然也爱唱歌,不过他唱的歌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唱歌经常走调走到爪哇国去了,如狼嚎一般,谁敢听呢,用白云大妈的一句名言:“人家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啊。”不过作为他的死党,正所谓:我不听狼嚎,谁听狼嚎。只能硬着头皮听下去,没办法。
这就是我的几位死党,正是有了超哥,我懂的了要奉献,有了陈通,我明白要想成功只有努力,有了吕周永,我才天天开心。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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