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4-12-12 06:22:14
有关学生的实习报告锦集十篇

有关学生的实习报告锦集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的实习报告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 ……此处隐藏17201个字……没有进公司之前就要认真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和工作制度,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做起事来才能得心应手;其次,要学会与人相处、与人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在快乐的气氛下顺利的完成工作。与同事相处一定要礼貌、谦虚、宽容、相互关心、相互帮忙和相互体谅;再次,要学会严肃认真地工作。以前在学校,下课后只知道和同学玩耍,嘻嘻哈哈、大声谈笑。工作后可不能这样。因为,公司是工作的地方,是绝对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就会出错,工作出错就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于是,我意识到:自己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要学会像这里的同事一样严肃、认真、努力地工作;最后,要学会虚心。因为只有虚心请教才能真正学到东西,也只有虚心请教才可使自己进步得更快。要向有经验的前辈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做事原则。这样才少走很多弯路。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工作感觉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非常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而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的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个人想法,不过我们接受的教育和实践的确有很长一段距离。实习期间我也很努力的将在学校学的理论知识转向实践方面,尽力做到与实践相结合。

实习之后我最大的感想就是学校里面学的东西基本上是没什么实用性的。在实习的地方,什么都是从新开始。才实习一个多月,也很难说具体学到什么,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公司里接触到的都是很实用的东西,不像课本知识那么理论而抽象。而且,工作中很需要独立与人打交道的能力。虽说一开始有人带,但困难天天会有,而且很多,因为是很实际的问题,很多时候也不得不茫然地面对。现在,我觉得我已经能够独立处理一些问题,知道怎么解决某些困难,“见到客户的时候一定不要害怕,要自信的微笑”,这是我师傅告诉我的。“一个具备亮剑精神的人总有过人的胆略,敢于为别人所不敢为,视困难如草芥;一个具备亮剑精神的员工总能遵守命令,为了完成任务,哪怕失去生命也不退缩;而一个具备亮剑精神的组织总能精诚团结,斗志昂扬,无往而不胜。”这是世通华纳交给我的。遇到困难后不要逃避,而是要想办法怎样去解决它,我觉得,这种能力是很重要的。

短暂的实习生活过去了,心情很复杂,可以说是喜悦加留恋。喜悦的是很快就要回到学校见到可爱的同学们,留恋是世通华纳公司的同事和朋友们。

总得来说在实习期间,很辛苦,更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明白,在今后的工作终还会遇到许多新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会带给我新的体验和体会。因此,我坚信:只要用心发掘,勇敢地尝试,就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和启发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积累更多的知识和宝贵的经验。

最后,我想再次感谢世通华纳的工作人员让我来到这里,这是一次很好的经历。很感谢公司的各位师傅,我想这段经历必定会是我一生的财富。很感激他们对我的照顾,给我的帮助,谢谢你们!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层的,收获是丰硕的。回头总结我的实习报告,感到十分的欣慰。它使我在实践中了解了社会,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即将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更达到了学校为我们安排这次实习的目的。

以上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感悟,这也为我的人生开启了一条新的旅程,回到学校后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丰富自己社会经验的同时,更向我自己的人生目的地又迈进了一大步!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10

(一)实习简述

这次能有机会去工厂实习,我感到非常荣幸。虽然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在老师和工人师傅的帮助和指导下,对于一些平常理论的东西,有了感性的认识,感觉受益匪浅。这对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我在此感谢学院的领导和老师能给我们这样一次学习的机会,也感谢老师和各位工人师傅的的悉心指导。

(二)实习工作说明:

我们这次实习,主要在xx的尿素生产厂。在转化,脱碳,碳化,合成氨,尿素合成等五个车间共六个工段都进行了半天的实习,在车间师傅的详细讲解和悉心指导下,我们详细的了解了每个工段的设备和操控系统,初步了解了工厂各个工段的工艺指标,对工厂的管理制度也进行了简单的了解,在实习的最后一天,我们还参观了研究生产销售化学纤维、精制二硫化碳、漂白玻璃纸、彩色玻璃纸及其加工产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的Xx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认识了玻璃纸的制作流程和车间的情况。

(三)实习单位简介、经营理念及发展历史:

xx化工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58年全国首批建起的13家小型氮肥厂之一,坐落在四川省Xx市Xx区大湾镇,后来更名为Xx化肥厂,,在全国很有名气。然而,由于设备落后、管理混乱和体制等原因,致使企业在获得短时间的一些成绩后,便很快就坠入了低谷。当时,在这个企业中共有大小独立核算的经营部门30多个,造成了资金严重分散、流失,其中一个分厂竟莫名其妙地就将500万元资金挥霍得无影无踪;一个年产25000吨合成铵的小型企业,居然有职工1600多名。这样一来,企业不仅已难再向前发展,甚至还负债累累。xx化肥厂已走到了破产的边沿!

40多年的艰苦创业,公司多次受到原化工部、xx省和xx市各级领导的表彰,荣获原化工部首批命名的六好企业、精神文明工厂、全国环境优美工厂等殊荣。裕农牌碳铵、尿素获部优、省优。xx年以来公司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先后采用四套先进的进口和国产DCS计算机控制系统,使产品产量、质量不断提高,成本不断降低。目前,公司具有年产10万吨合成氨、13万吨尿素、10万吨碳铵、10万吨复合肥的化肥生产能力。在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生产经营宗旨指导下,产品深得用户好评和市场亲睐,20xx年荣获xx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企业最大市场占有份额30强,20xx年公司裕农牌尿素被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免检产品,20xx年被评为xx市模范企业。

xx公司控股1个子公司和3个分厂,xx科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水处理剂、聚丙烯酸脂特种橡胶等多种精细化工产品,xx化肥厂生产尿素和碳铵;xx化工有限公司复合肥分厂生产复混肥;xx市川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碳铵、甲醇、初甲醇。

作为一个迄今有40余年的老化肥厂,xx公司位于古蜀商贾道上的驿站,也是诸葛孔明用兵布阵设“旱八阵”的军事要地——xx,一个具有诗意的名字,一块富庶的宝地,xx市的工业区,这里云集了众多大小规模的国有企业,直到本世纪初,在历经各种变革以后,留存下来且有活力的企业已屈指可数。其中,XxXx化工有限公司,不仅是一家很有活力的企业,也成了Xx区的纳税大户之一。

“玉树临风立大地,蛟龙出水腾长空。”xx市技术监督管理局Xx分局副局长、著名书法家xx为xx化工有限公司题写的一幅对联,以说明今天的Xx公司如一棵参天的大树,任凭风吹雨打,它都坚定不移地挺立于大地,又如出水的蛟龙正腾飞于长空,比喻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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